【公务员法规定,复核、申诉期间对已经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的复核与申诉程序有明确规定。其中,涉及复核、申诉期间对人事处理决定的效力问题,是考生备考或实际工作中常遇到的重点内容。
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处理决定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 同时,在复核、申诉期间,原人事处理决定仍然有效,不得停止执行。
因此,题干中的空格应填入“继续有效”或“不中止执行”。
在公务员法中,对于已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在复核、申诉期间,虽然公务员可以依法提出复核或申诉,但该人事处理决定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不会因为复核或申诉而自动停止执行。这是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确保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得到维护。
表格总结:
问题 | 内容 |
题目 | 公务员法规定,复核、申诉期间对已经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 )。A、 |
答案 | 继续有效 / 不中止执行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六条 |
解释 | 在复核、申诉期间,原人事处理决定仍有效,不得停止执行。 |
法律目的 | 保障行政管理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
如需进一步了解公务员申诉、复核的具体流程或相关案例,可参考《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或地方公务员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