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性支出指的是政府通过直接采购商品或服务来履行其职能的一种支出形式。这类支出通常涉及政府部门的日常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例如,政府用于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的投资就属于购买性支出。这类支出的特点在于它能够直接带动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并且具有较强的经济调节功能。
而转移性支出则是指政府将财政资金通过某种形式转移给个人或其他主体,如社会保障支付、失业救济金、扶贫资金等。这类支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收入再分配,改善社会福利,维护社会稳定。与购买性支出相比,转移性支出不直接形成新的产品和服务,而是通过改变现有资源的分配格局来发挥作用。
从宏观角度来看,这两种支出类型共同构成了政府财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安排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制定财政政策时,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阶段、社会需求变化等因素,科学确定购买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的比例结构,以达到最佳效果。